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宁波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传统制造业是我市工业经济的主体。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领域,是建设工业强市、制造强市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和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发〔2017〕2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提升我市传统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制造强市建设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制造业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统筹推进与分业施策、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联动推进“互联网+”“机器人+”“大数据+”“标准化+”“人工智能+”等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不断提高传统制造业高新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水平,为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制造强市,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市传统制造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智能制造水平大幅提升,绿色制造取得新成效,重点传统制造业在国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进一步上升,成为全省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城市和全国一流的制造强市。 质量效益。重点传统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左右。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跃上新台阶,品质品牌形象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创新能力。重点传统制造业创新投入和产出水平明显提高,技术改造和创新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左右,规上制造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到1.6%以上;发明专利和标准制定快速提升,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以上。 智能制造。重点传统制造业“两化”融合水平显著提高,网络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工业大数据、产业互联网等新型、先进制造模式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得到普遍应用。 绿色制造。重点传统制造业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建设水平明显优于全国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明显低于全国水平。 (三)基本路径 创新升级。把全面创新作为制造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建立健全制造业创新型人才的培育和引进机制,推进制造业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和绿色制造,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 重整优化。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优化配置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支持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进行业集聚、集约发展,延伸产业链,引导要素资源向产出水平高的企业集聚。 融合发展。推进传统制造业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融合,促进传统制造业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上下游延伸。加强企业间协作,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同融合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和引智力度,发挥好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服务平台支撑作用。加快行业云平台建设,推动传统优势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 有序退出。推进企业综合分类评价,综合应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运用差别电价、水价等措施,严格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整合重组或主动退出,合理转移低端劣势产能,为先进制造业腾出发展空间。 二、重点产业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10个重点传统制造业,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基础和关联度,今年重点启动纺织服装、化工、橡胶塑料制品、文教用品、家用电器、有色及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化学纤维、非金属矿物制品、农副食品加工等9个重点传统制造业的改造提升,积累经验,逐步扩大到其他传统制造业领域。 (一)纺织服装制造业 推动服装制造业向时尚化、个性化、精品化方向发展,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创新设计、智能制造水平,加快服装企业由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向柔性化、个性化定制等服务型制造转变,培育形成以品牌、质量、研发、设计、服饰文化、时尚创意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推动纺织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协同创新方向发展,加强无水少水印染、高速低成本数码印花、功能性面料后整理等技术以及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纺织装备的开发与应用,重点发展高品质纺织面料、功能性纺织面料、高端汉麻和家纺产品,深化高性能产业用纺织品应用,推动家纺行业个性化定制。 (二)化工制造业 推动化工制造业向园区化、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围绕镇海、北仑、大榭三个石化产业集聚区,以先进高分子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绿色能源为发展重点,推进传统精细化工产品向高端专用化学品调整、基础通用材料向高档先进高分子材料转型,大力发展特种橡胶、特种工程塑料、功能膜材料、节能环保新材料、高性能聚烯烃等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实现烯烃原料多元化、能源资源全球化、产业布局集聚化、节能环保绿色化,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 (三)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推动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向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型化方向发展。重点发展多功能、高性能的高端橡胶制品和塑料新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及助剂、生物基塑料和橡胶、高性能阻燃剂、发泡塑料等,深化橡胶和塑料制品在轨道交通、汽车、海洋、航空、通讯、家电、智能制造、环保等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塑料制品加工与塑机装备、橡胶制品与合成橡胶产业的上下游协同发展,提升中高端制品占用率,推进橡塑行业材料、装备、模具和制品加工全产业链创新发展。 (四)文教用品制造业 推动文教用品制造业向品牌化、功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促进文创设计服务业与文教用品制造业融合发展,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加大轻量化、高性能、绿色低碳新材料的研发力度,在笔类产品、学生用品、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美术用品、工艺用品、高档纸类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等领域实施精品制造工程,开发多功能中高端产品。推进区域品牌创建,进一步加强行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度高的区域品牌。推进生产设备向自动化、智能化升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五)家用电器制造业 推动家用电器制造业向品牌化、智能化、功能化和节能环保方向发展。以创建全国小家电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为载体,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家电产业基地,推进家电产品质量品牌双提升。加强对智能小家电及新型材料、直流变频压缩机、电热膜、高性能环保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及技术的研发。以龙头企业和优质产品为重点,加快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跨界融合,重点发展节能智能型和网络化的家用、商用电器。 (六)有色及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推动有色及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向绿色化、高端化、品种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支持发展短流程、清洁化、循环化生产工艺,推进熔炉余热利用、烟尘回收、重金属减排、清洁能源利用等技术改造。推广精密、轻量和清洁的先进铸造技术应用,实施铸造行业规范化管理。推进钢铁、铜、铝等金属深(精)加工,重点发展模具钢、金属合金材料等高性能、特种金属新材料。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推进废旧金属再生回收利用规模化、清洁化。 (七)化学纤维制造业 推动化纤制造业向差别化、功能化、规模化、高性能方向发展。推动熔体直纺及涤纶再生利用有色纤维的利用,涤纶及涤棉回用纺织品高值化再生利用。加强新型功能性纤维、高性能纤维及新型生物基化学纤维的研发和产业化。 (八)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 推动水泥生产从资源消耗型向绿色环保型发展。控制传统水泥生产的产能规模,发展高标号、专用等特种水泥产品,延伸水泥产业链,推进混凝土掺合料、特种砂浆等研发生产。发展玻璃深加工,重点开发低辐射镀膜玻璃、真(中)空玻璃、安全玻璃等。发展节能环保型新型墙体材料、功能型化学建材和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适应建筑工业化装配式施工要求的部件化制品。以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等大宗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积极探索石墨烯材料在非金属材料中的应用。 (九)农副食品加工业(含食品制造业,酒、饮料、茶制造业) 推动食品加工业向安全、健康、营养、便利方向发展。围绕品牌、品质和品种,重点在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肉类加工、乳制品加工、谷物粉类制成品加工、饮料制造、黄酒生产、营养与保健食品制造、食品加工与技术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快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应用。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 三、主要任务 围绕我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领域,结合“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重点任务,组织实施智能化升级、全产业链培育提升、技术创新突破、优势企业培育、质量品牌标准升级、“制造业+互联网”融合、绿色生态发展、园区发展能级提升、企业资本经营和跨国经营能力增强以及“低小散”“脏乱差”落后产能整治十大重点工程。 (一)智能化升级工程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全面加强工业有效投资,进一步明确我市工业投资重点领域、重点方向,按照“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前期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滚动推进项目建设。推进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利用三年时间,努力实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和有条件、有意愿的工业企业智能化诊断、精益化绩效管理诊断全覆盖。推进企业运用自主可控的数字化技术、先进控制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关键技术装备、专用智能化成套装备,实施“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和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提高企业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和生产制造自动化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离散型、流程型制造业企业,围绕智能感知(识别、控制)技术、操作系统基础软件、传感系统、关键网络设备等研发和应用,构建完备的工业物联网体系,实现关键技术装备、成套装备、智能制造技术的集成创新,促进生产制造过程智能化。力争到2020年,培育全国先进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5家,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和集成商100家,向工业4.0迈进的智能制造企业60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二)全产业链培育提升工程 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关键核心技术、专业特色园区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全产业链的综合竞争优势。实施龙头骨干企业主导的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计划,推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和融通发展。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牵引的产品链延伸计划,引导企业把技术优势转化为材料、配件、部件、整机的产品制造优势,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工业园区的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专业化协作配套,引导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培育发展检验检测、科技服务、咨询诊断、成果推广、教学培训、市场拓展、展示交易、品牌宣传、信息网络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助推产业提升发展。强化产业链招商,针对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以强链、补链为重点,谋划一批重点招商、招智项目,开展针对性、专业性招商。实施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以品牌运营和研发设计为核心,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资源整合优势,合理运用国内外产业、区位、政策等优势,发展总部型经济。力争到2020年,规模超过500亿元的细分行业产业链达到6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经合局) (三)技术创新突破工程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建设新型创新研发机构和平台,推进技术突破和设计创新,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等牵头组建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打造汇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的创新平台,加快构建适合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开放协同创新体系。积极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标国际国内先进,聚焦产业创新发展短板,实施重大关键技术专项计划,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着力提升创新设计能力,重点开发一批“专精特高”工业新产品。围绕高端装备重点发展领域,每年开展1-2次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认定工作,参照智能装备首台(套)产品奖励和保险补助政策予以支持。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成果与传统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力争到2020年,培育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8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四)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围绕打造“3511”新型产业体系,聚焦传统制造业中的特色优势行业,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着力打造千亿级工业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四支梯队,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竞争实力强、经济效益好、发展速度快的行业优势企业。积极推广企业精益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在充分尊重和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精准聚焦各类资源,鼓励和支持重点培育企业通过开展“四换三名”、智能化(自动化)改造、研发创新、兼并重组等举措,进一步提升规模实力、创新能力、综合竞争力。实施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技术、产品、管理等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力争到2020年,培育传统制造业千亿级工业龙头企业5家,行业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各5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质量品牌标准升级工程 组织开展卓越绩效管理项目建设,推广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开展质量可靠性诊断,培育和创建质量标杆企业。以家电、服装、文教等行业为重点,实施行业质量提升计划,积极创建区域行业性品牌。推进“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品牌工程建设,引导企业强化产品竞争力,夯实传统制造业品牌基础。在传统制造业中的消费品工业领域,推进“三品”(品牌、品质、品种)行动,提高有效供给能力。增强标准创新能力,支持传统制造业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一批服务于传统制造业的标准、质量、品牌、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标准化公共服务水平。力争到2020年,创建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1家、“浙江制造”品牌20个以上、“浙江制造精品”品牌60个以上,主持或参与修订国际、国家标准5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 (六)“制造业+互联网”融合工程 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培育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远程智能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打造面向“双创”、创新设计、工业电商、物流、工业大数据等领域的“制造业+互联网”平台。支持纺织服装、橡塑、家电、文教等领域的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双创”服务平台,支持宁波本地网络运营商、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采用多种方式搭建“制造业+互联网”的“双创”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入和对接国内互联网、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双创”服务平台。搭建完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技术交流合作平台、科技金融协同服务平台、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等协同创新平台。扶持行业性垂直领域和跨境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积极探索O2O、C2B、M2C等网络营销新模式。加快实施制造业企业上云计划,鼓励建设重点行业、跨行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培育“智能产品+平台+应用”产业生态。积极培育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激发制造业转型升级动能。力争到2020年,建成工业物联网应用示范50个、“制造业+互联网”平台10家,在重点行业培育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制造云服务示范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七)绿色生态发展工程 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围绕化工、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化纤、非金属矿物制品等重点制造业,推广原料优化及替代、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每年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300项以上,年节能量50万吨标煤以上。实施清洁生产推进计划,每年组织开展10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组织专题培训、开展重点扶持等举措,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园区)积极参与国家工信部和浙江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制订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标准,评选一批市级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形成三级联动的示范引领机制,不断提升我市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力争到2020年,培育绿色企业30家、绿色工业园区2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年均分别下降4%、5%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八)园区发展能级提升工程 依据全市重点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积极发挥石化产业基地(镇海、北仑、大榭)、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南部滨海新区等重大产业平台的作用,以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为载体,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积极推进纺织服装、橡塑、家电、文教、农副食品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基础配套,延伸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园,重点推进慈溪智美家电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谋划建设时尚服装特色小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集聚、高效能管理服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深入推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着力创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特色鲜明、生态优美、产城融合、配套完善的新型产业发展载体。力争到2020年,培育市级以上传统制造业特色小镇3个、市级特色产业园10家、“双创”基地1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科技局) (九)企业资本经营和跨国经营能力增强工程 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企业梯队培育升级计划,加快传统优势制造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扩大直接融资。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加快发展的意见》(甬政发〔2015〕89号)和《关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6〕57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的上市企业培育库,鼓励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传统制造业优势企业围绕提升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开展国内外并购重组,整合先进技术、人才、品牌、渠道等核心资源。有效引导和推进服装、家电、化工、金属冶炼等优势企业在国内外建设或并购产业园、研发设计基地、海外孵化器,促进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支持上市公司牵头或联合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领域新增上市公司20家、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00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达到200亿元以上,本土民营跨国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信委) (十)实施“低小散”“脏乱差”落后产能整治工程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稳妥开展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化解工作。在总结不锈钢、铸造行业差别电价政策的基础上,选择若干细分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水价等措施,倒逼落后、低效产能退出。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治危拆违等重点工作,组织各地全面排查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居住以及安全生产不达标、环境保护不达标、节能降耗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依法全面规范整治以“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脏乱差”问题企业(作坊),对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淘汰关停。完善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推动“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出和市场出清。全面实施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企业综合分类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倒逼排位末档企业整治提升和有序退出。以镇级、村级工业集聚区为重点,规范建设一批环境整洁、布局有序、公用设施配套齐全的小微企业集聚区、创业基地、标准厂房,为小微企业集聚发展提供发展空间。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加快淘汰严重落后过剩产能,通过“腾笼换鸟”扎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70家以上,整治和淘汰“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脏乱差”问题企业(作坊)6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中级法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工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服务、监督指导、试点示范等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有效组织落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要密切合作,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市)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选定重点传统制造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认真抓实抓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二)推进试点示范 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较好、转型升级思路清晰、保障措施有力的区县(市)按照省、市明确的重点行业、重点任务和重点措施等内容,开展分行业的省级试点。相关试点地区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明确目标路径,强化组织推进,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上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行业省级试点所在区县(市)政府〕 (三)强化政策支持 统筹产业、科技、财政、土地、能源、环保等政策,形成政策合力。结合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以及“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积极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优先保障重点制造业项目用地;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加快推进土地长期租赁、弹性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允许工业仓储用地等依法依规分割转让。支持区县(市)围绕重点传统产业,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 (四)深化产融对接服务 围绕“到2019年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比达到30%以上”目标,进一步细化研究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体系,积极创新和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推进银政保、银政担等合作模式。加快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政策性转贷基金规模。搭建产金合作对接平台,建立制造业企业资金需求项目库和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库,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交流活动。建立企业综合分类评价结果与金融机构信贷挂钩制度,完善落实差别化信贷机制,对传统制造业优质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委、人行市中心支行) (五)加强人才保障 围绕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关键环节和技术瓶颈,扎实推进“3315计划”“泛3315计划”“海外工程师”等人才工作,主动对接国家、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积极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高层次研究机构。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依托宁波经理学院、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平台,加大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创二代”培育力度。深入实施制造业高素质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高校、职业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加快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智能制造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中英时尚设计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宁波研究生院、香港大学SPACE学院宁波案例研发中心等特色学院建设,推进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平台建设。实施“港城工匠”培育工程,弘扬“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业领域的工匠人才。(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 (六)优化发展环境 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加快企业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推动“互联网+政务”,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深化精准服务,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降本减负专项行动。加强招商平台和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举办或参与各类全国性、国际性的行业交流活动,拓展国内外投资合作。建立完善指导服务、总结交流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分行业定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对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力度,形成崇尚实业、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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