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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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日期:2018-07-03

一、2017年主要目标完成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工业经济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态势。全市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3266.7亿元,同比增长9.6%,增速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创2012年以来最好水平,总量首次跃居全省首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64.1亿元,同比增长30.9%,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国14.3个、9.9个百分点;实现利税总额2097.9亿元,同比增长22.5%,增速高于全省8.0个百分点。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81.7元,低于全省、全国1.9元、3.2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8.3%,分别高于全省、全国1.5个、1.8个百分点。全市辖区内10个区县(市)均入选2016全国县域或区域经济百强。新兴产业快速发展,2017年,以信息经济核心制造业(13.0%)、节能环保制造业(17.2%)、新材料(9.9%)、高端装备(11.9%)为代表的新产业增加值均实现较快增长;新一代电子信息(17.4%)等战略产业产值实现快速增长;列入新产品监测的产品产量中,智能手机产品产量同比增长68.1%,工业机器人18.4%,城市轨道车辆171.4%。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聚焦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一是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结合产业的基础、优势、趋势和方向,在对产业发展进行系统梳理和战略谋划的基础上,确定了打造“3511”新型产业体系的发展思路,即:加快发展以新材料、高端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三大战略引领产业,做强做优以汽车制造、绿色石化、时尚纺织服装、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等为代表的五大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以生物医药、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为代表的一批新兴增长产业和以工业创新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为代表的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二是明确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重点。择优确定了稀土磁性材料、高端金属合金、石墨烯、专用装备、关键基础件、光学电子、集成电路、工业物联网等八大细分行业,通过5-10年努力,打造一批细分行业新的千亿级产业集群;组织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制造业创新能力工程、工业强基工程、“制造业+互联网”工程、制造业人才提升工程、重点企业培育工程、绿色制造工程、质量品牌标准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全面提升制造业的素质和能力;推进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改革要素配置手段、改变资金扶持方式、改善政企协同机制等四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全面优化制造业发展生态。

为此,出台了《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形成了覆盖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等较为完善的“3+15+X”政策体系。市本级统筹安排三年150亿元,集中用于支持试点示范城市建设,2017年度共兑现资金总量13.72亿元。

2.聚焦任务落地,建立标准化推进机制。一是合同化明责。科学编制年度主要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并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主要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明确任务分工和目标要求。二是项目化管理。将试点示范城市各项任务转化为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部门、一个领导和一个责任处室”的项目化管理,绘制《工作推进作战图》,对223条2017年各级各地重点任务进行解构,分别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对完成进度进行定量评估。开发建立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专网和在线通报制度,在线实时跟踪、实时评价和实时展示。每月对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公告,并以图板形式在市级重大会议进行展示。三是标杆化推进。按照企业、区域、政策保障等不同层次,积极培育试点示范发展样板,并充分发挥其标杆引领作用,加强典型宣传,组织召开专题推介会,复制和推广成功经验。四是标准化评价。制定出台《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按照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和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分类细化量化考评。每月对工业经济主要指标、重点项目投资、主要工作等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公告,并以图板形式在市级重大会议进行展示,引起关注和督促。

3.聚焦动能转换,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培育新兴动能。编制发布全国首个《宁波市智能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2016-2025年)》,确定了智能制造、智能城市、智能港航三大重点领域,努力构建新一代智能技术、智能装备及产品、智能应用系统解决方案、智能服务平台和海陆空网络体系等五大生态体系,推进产业的智能化和智能技术的产业化。二是加快八大细分行业培育,通过龙头企业引领、重大科技攻关、高端资源链接、产业载体集聚等新兴产业培育路径,带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引进了中芯国际、百度大数据、中科院微电子所、旷视科技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落地。积极对接“一带一路”综合示范区、杭州湾新区等大平台,认定了余姚智能光电产业园、江北计量物联网产业园、海曙汽车辅件智造产业园等11家产业园为宁波市第一批特色产业园,加快培育千亿级产业平台。推动建设了杭州湾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中国(宁波)芯港小镇、余姚机器人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建设。2017年,全市“3511”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均超过10%,八大细分产业增速较快,2017年,工业物联网制造业、光学电子、稀土磁性材料、关键基础件等增速分别为17.3%、26.1%、9.7%、12.5%,汽车电子等细分产业增速超过20%。三是提升传统动能。制订发布了《宁波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提出了纺织服装、文教用品等9个行业作为重点领域,重点实施智能化升级、全产业链培育等10大工程,加快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发展。2017年,9大传统产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8.1%,其中化工制造业(27.2%)、有色及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4.0%)、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19.3%)、化学纤维制造业(13.2%)、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12.0%)、家用电器制造业(11.9%)等传统产业升级步伐加快。

4.聚焦智能制造,积极培育企业梯队。一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坚持“点、线、面”结合,大力推进“机器换人”、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改造、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化工厂建设,全面启动规上企业“三年大改造”和“两个全覆盖”。全年共计实施“机器换人”等技改专项近3000个,推广应用机器人1500余台;推进汽车底盘件内高压成形等28条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均胜电子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等9个智能制造项目列入国家级试点示范。二是探索发展新模式。扎实推动“制造业+互联网”工程,已建成纺织服装云、家电创新云、生意帮协同制造云等行业云平台,积极培育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引导企业从销售产品向“制造+服务”转变,激发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中之杰、东方电缆入选2017年工信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美康生物、中之杰被列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一舟电子、三生健康等4家企业被列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市级优秀“制造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三是培育企业梯队。制定了相关认定和管理办法加以精准扶持,建立重点企业培育服务工作机制,认定了舜宇、均胜、奥克斯等7家企业为千亿级龙头培育企业,94家行业骨干培育企业、100家高成长培育企业和162家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积极培育企业梯队。2017年,千亿级龙头企业产值增长(宁波地区制造业)32.2%,行业骨干企业产值增长22.8%,高成长企业产值增长35.5%。全市累计已有15家企业(产品)入围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培育)名单,数量居全国城市前列。四是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出台《宁波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围绕小微企业发展“人才、资金、技术、市场”制约和发展空间、公共服务、发展环境等,加快从顶层设计、走向全面实施,促进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大力推进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市场创业活力倍增和小微企业升级加速“六大工程”,完善小微双创服务券运行机制,推动1亿元服务券资金助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推进2亿元资金招引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发展。加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小微企业成长发展服务机制,推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新增“小升规”500家,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5.聚焦创新突破,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一是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紧紧围绕八大重点细分行业,主动引入市场化机制,谋划建设石墨烯、磁性材料、智能制造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已获批成为浙江省首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基于石墨烯的防腐涂料、电池、膜材料等一批产业化项目加速推进。磁性材料、智能制造等创新中心正在抓紧组建中。引进成立了以谭建荣院士及其团队为核心的宁波市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中芯国际微电子创新产业园、国家智能制造装备质检中心、工信部软促中心、浙江机器人产业集团等创新载体。吉利汽车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博洋集团创客157创业创新园入选工信部第二批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二是大力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使用,深入实施智能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示范,积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落地,在全国率先开展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新装备首台(套)示范应用,投保企业超过13家。组织实施年度市级工业新产品开发计划,加快企业产品升级。公布了2017年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共558项,研发投入达7.8亿元。2017年,全市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6%,新产品产值率达32.4%。三是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全面接轨“中国制造2025”。打造新材料科技城、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千人计划”产业园等人才高地,引进建设宁波(中国)供应链创新学院、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机器人小镇等产业平台,引导人才向重点平台集聚,实现人才与人才抱团发展、人才与产业紧密融合。同时,强化院校设置与产业导向的协同效应,成立了智能制造、汽车制造、纺织服装等11所特色学院,成立了海天学院等14对制造业龙头企业和职业院校的校企联盟。四是深化质量品牌标准建设。深化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优势产业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覆盖率已达95%以上,成功创建“全国小家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6.聚焦资源绩效,积极推动绿色发展。一是深化节能降耗。制订出台《宁波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绿色制造工程,镇海炼化、万华化学2家企业入选工信部绿色工厂和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绿色园区,拓普集团入选绿色供应链。推进区域能评改革,探索实现项目能评从前置审查制到备案制的方式变革。组织实施市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563项,实现节能量50.3万吨标准煤、节水量834万吨,GDP能耗下降3.1%。二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及“低小散”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国家钢铁“去产能”和取缔“地条钢”相关政策,圆满完成2家不锈钢企业的中频炉“四个彻底”拆除工作并顺利通过国家专项督查验收。继续扎实推进以“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整治提升工作,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215家,腾出用能空间21万吨标准煤;实施“低小散”整治提升项目36个,整治和淘汰“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1580家。深入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共计淘汰改造1146台。针对铸造和不锈钢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累计征收差别电价1352万元,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0%。三是深化企业综合评价改革。印发了全省第一个综合评价取数规范性文件,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体系化建设,并在全省得到推广运用。各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了2015和2016年1.7万家规上、规下企业的172万多条数据的取数、核实及评价,并完成了工业企业的用地情况调查和公示、评价数据“一企一单”的公示公告,构筑了较为扎实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数据基础,各地据此积极进行评价结果的运用。2017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亩均税收43.4万元/亩,同比增长16%;亩均工业增加值132.2万元/亩,同比增长14%。

7.聚焦产业生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推动产融深度对接,重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制造业信贷规模,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长0.84%,首次实现正增长;制造业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达到20.3%。率先在国内开展新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应用保险试点,首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险种等保险产品。全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数达20家。二是创新用地供给方式,明确全市每年新增用地指标35%用于工业。2017年,全市供应工业用地588宗,土地面积17043亩,占全部供应面积的35.0%。积极推进弹性出让、分割出让等新型土地出让方式,减轻企业用地成本;建立差异化供地制度,对“3511”产业相关产业实行最低价供地。三是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和精准服务企业行动,破解企业发展难题;2017年为企业减免各类税费近450亿元。

8.聚焦融合发展,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一是积极谋划新型智慧城市。制定出台《宁波创建新型智慧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等一批项目建设,积极谋划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工作,鼓励在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创新,全市共13个项目列入2017年智慧城市试点。顺利召开第七届智博会,大企业参展数量创历届新高,累计展出的产品、应用和解决方案等达3000多项。二是全力发展大数据。积极推动5G、窄带物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和试验工作,已完成城区NB-IOT网络覆盖。政务大数据加快发展,到2017年底,全市有89个单位入驻政务云,通过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已累计归集了20个市级部门的148张表,共2.35亿条有效数据记录,形成了“集中共享”、“交换共享”、“接口共享”等多种共享方式,全力支撑“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上云”工程,全年共新增上云企业超过32000家,提前完成省里确定的考核任务。三是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出台市级“两化”示范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开展“两化”示范企业评选工作。推进工业物联网产业发展,制定了《宁波市工业物联网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启动“工业物联网专项人才政策”的编制工作,制定了工业物联网投资目录。组织召开工业物联网现场会,推进工业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开展工业物联网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推动工业物联网技术应用。

虽然宁波工业经济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但与十九大提出的“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新要求相比,在创新动能培育、改革纵深深化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主要是:一是新旧动能转换仍然不充分。传统产业仍然是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智能经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兴产业虽然持续呈现高速增长势头,但产业规模仍然较小,所占比重不高,尚处在培育发展期,短时间内难以取代传统优势产业成为新的“发动机”。二是产业生态有待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指标紧张,成本上升,新建项目用地难以保障,低效用地大量存在;金融对制造业支撑有待提升,环境制约加剧,节能降耗压力增大;在新型要素供给方面,高等教育基础薄弱,人才培养能力较弱,高质量的科研院所匮乏,人才承载平台较少,企业普遍反映存在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的问题。三是企业发展壮大面临制约。以中小企业为主,企业规模偏小,缺少千亿级的大型龙头企业。大型企业中以传统产业为主,新兴产业领域较少。企业投资意愿不强,大量中小企业存在不能投、不敢投、不想投等问题。对重大、优质的工业投资项目招商引资竞争激烈,导致重大项目接续乏力。

二、总体思路

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内涵,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以智能经济为主攻方向,以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为总抓手,以“对标世界一流产业、争当全国示范先锋”为总目标,依托“四基”+“智造”产业新优势,坚持提质增效和扩量争位并举,坚持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并重,坚持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金融链、政策链协同,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推动宁波建设成为全国制造业发展先进标杆城市,为全市制造业迈向全球产业链中高端奠定扎实基础。

三、主要指标安排

1.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确保8.5%,力争10%以上;

2.工业投资增速,确保8.0%,力争10%以上。

四、主要工作计划

1、强化智能经济引领,加快推动产业争先

一是大力发展战略性产业。深入实施稀土磁性材料、石墨烯、集成电路等八大细分行业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聚焦突破关键战略材料、关键基础件等重点领域。围绕一个细分产业建立完善“八个一”工作机制,推动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细分产业链。重点推动中芯宁波产线项目、集成电路微系统中心项目、年产5000万颗车载高级辅助驾驶(ADAS)影像模块生产项目、年产6.5亿颗智能光电模块生产项目、万吨级石墨烯导电浆料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制造业细分行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推动石墨烯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磁性材料及应用创新中心、智能制造创新中心等。2018年,八大细分行业总产值增速超过12%。

二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全面落实《宁波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及纺织服装、家用电器、非金属制品、农副食品加工业等9个传统制造业分行业行动计划,加快实施智能化升级、全产业链培育、技术创新突破等10大重点工程,不断提高传统制造业的高新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水平。加速推进海曙区服装制造业、北仑区化工制造业省级试点改造提升,组织开展“一县一业”市级改造提升专项试点,着力打造一批创新要素互联互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一体融合”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出台《企业上云应用指导规范》,提高“企业上云”质量,2018年上云企业达到4万家。

三是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制定出台软件产业发展意见,培育创建工业特色软件名城。重点突破工业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引导鼓励面向石化、电力、汽车、家电等重点行业的成套解决方案研发和应用。探索工业云等新型工业软件解决方案在重点行业的应用,提升面向智能终端的嵌入式软件研发水平,培育云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创新设计,加强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建设和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建设。推进工业设计园区基地建设,和丰创意广场、镇海I设计小镇、杭州湾e设计街区建设加快推进。加快培育工业设计服务业,加强设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的对接互动,探索众包、众设和协同设计等新模式。组织2018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和2018年宁波工业设计周。力争2018年软件产业业务收入增长20%,工业设计服务收入增长15%以上,新认定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2家,引进培育工业设计重大项目3个以上。

四是统筹推动智能经济落地。按照“会议、展览、大赛、园区”联动发展的思路,依托中国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筹划举办“全球人工智能峰会”,集聚国内外权威专家、行业领军人才、投资人等,引进智能经济项目和创新团队,积极培育新增长点。在鄞州等地区高标准建设宁波智能经济国际合作园,积极引进国内外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高端创新机构与平台,推动其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制定出台《宁波市推动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出台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电(家居)、智能制造装备、智能信息产品等四大智能终端发展规划。加快推动5G网络等一批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出台大数据产业引导目录,推进大数据产品和应用试点示范,积极谋划东部新城跨境服务大数据产业基地,筹划建设长三角开放式城市大数据工程(技术)中心,争取成为长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节点城市之一。

五是推动四基产业链培育。制定出台《宁波市“四基”产业链培育实施方案》,重点打造伺服电机、减速器、石墨烯、高分子膜材料、模具、集成电路等6条基础产品和基础工艺产业链,在横向形成上下游基础产品、基础工艺应用配套链,在纵向形成材料、技术、工艺、检测、标准、制备等各环节组成的创新链;认定一批“四基”产业链核心企业,强化市县联动,推进我市基础产品、基础工艺在“四基”产业链中的应用,促进企业产品应用配套和技术创新。围绕我市高端装备产业发展,促进整机(部件)制造企业与核心零部件制造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协同制造,组织实施一批高端整机(系统)装备和基础配套企业协同创新技术改造项目。推广氢能源等清洁能源利用,提高环保技术装备供给能力和水平。

2、强化项目驱动,努力扩大工业有效投资

一是深入推进“两个全覆盖”。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技改投资项目,完善规上企业技改项目库跟踪管理系统。开展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的考核和新增认定工作,组织工程服务公司分行业、分地区开展诊断服务。积极推动完成诊断企业与本地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合作开展自动化、智能化解决方案设计和项目实施,建立诊断服务—项目谋划—项目建设的技改项目生成路径。引进培育一批为智能制造提供方案设计、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安装维护、工程总包的工程服务公司和供应商、集成商。确保组织实施“机器换人”计划,支持和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大力开展企业“机器换人”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和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开展若干个细分行业的智能园区试点示范。2018年新实施技改项目数不低于全市规上企业数的三分之一,完成1/3需求企业的智能化诊断工作。实施2个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培育5家以上智能制造重点优势企业。

二是做好重大项目跟进服务。建立完善1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库和50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库,对列入项目库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推进,特别是做好DMA整车项目、大榭石化产品升级改扩建等4个百亿级项目的服务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筛选100个亿元以上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联系跟踪服务,对年产8000万颗1600万像素智能手机镜头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等50个项目进行挂牌,每月实施“红黄绿”灯管理,及时督办协调推进亮“红黄”灯项目。对投资进度严重滞后的重大项目,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开展攻坚破难工作。2018年,工业投资确保增长8.0%,力争10%。

三是提升项目承载平台能级。制定出台区县(市)级工业集聚区规划,依托工业集聚区推进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所有新增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工业集聚区产业控制线内,除规划的工业集聚区外,不再布局工业企业和项目。大力开展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五星级基地创建,积极打造石化、汽车制造等领域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大湾区建设,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发挥杭州湾新区、北仑临港工业集聚区、南部滨海新区等重大优势产业平台作用。以细分行业和重点优势行业特色化发展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智能光电、工业物联网等特色产业示范园建设,谋划培育智能机器人小镇、芯港小镇等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加强工业园区(小区)的整合提升,制订出台推进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的政策意见。出台《宁波市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指导意见》,谋划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园。2018年,认定5家左右市级特色产业示范园、10家以上市级特色产业园,培育新增20家小微企业园。

四是加强产业招商引资。聚集我市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点平台,强化市县、部门联动,发挥招商中介机构作用,着力谋划生存一批重大投资项目。强化项目对接协调服务,对一批在谈但尚未签约项目,积极做好跟踪协调,重点推进华讯方舟地效翼船制造业基地等产业投资项目,积极争取项目尽早签约落地。及时受理各地“一事一议”重大项目,确保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充分利用峰会以及“浙洽会”、中东欧博览会、“宁波周”等重大载体,开展投资合作、技术合作、产能合作。加强精准服务,着力推进本地优质产品在政府重大项目中应用。牵头谋划好第二十二届宁波国际服装节活动,着力帮助企业拓展销售市场。每个区县(市)围绕重点产业发展谋划和引进1-2个50亿以上重大项目。

3、强化主体培育,鼓励企业做强做优

一是深化重点企业梯队培育。深入推进千亿级龙头、行业骨干、高成长三支企业队伍培育,加强培育库动态管理,择优增加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一步强化企业梯队。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2018年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目标,科学确定相关目标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书内容,与千亿级龙头、行业骨干、高成长等重点企业签订2018年培育责任书。加强重点企业精准服务。2018年,力争新增1家千亿级龙头培育企业;千亿级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工业总产值增长分别为30%、22%、35%以上。

二是着力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完善《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办法》,推动全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建设,做好首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统筹做好第二批市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和第三批国家级单项冠军推荐申报等工作。做好单项冠军专题宣传,举办“隐形冠军发展论坛”,组织召开单项冠军企业经验交流会,进行经验交流和示范推广。2018年,力争5家企业(产品)以上列入新一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5家以上企业列入省“隐形冠军”企业名单,20家以上企业列入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名单。

三是深入推进小微双创。组织开展2018年“创客中国”全球智能经济创业创新大赛,以赛引才,以赛招引一批项目落地宁波。完善小微双创服务券运行机制,推动1亿元服务券资金助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推进市场创业创新活力提升,2亿元资金招引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发展。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选择2000家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建立“专精特新”和“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帮扶。2018年新增“小升规”500家,培育省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20家。

四是推动大中小企业互联融通发展。以引进培育一批高能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抓手,加快推动大中小企业互联融通发展。积极与中科院计算所、航天科工、华为、腾讯云等国内高端创新资源开展深度合作,推动项目落地。扶持培育一批本地制造云平台,鼓励日用消费品、纺织服装、家电、石化、高端装备等领域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双创”服务平台和垂直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本地网络运营商、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采用多种方式搭建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力争建成6个面向制造业的重点服务平台,培育20个“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服务平台,培育30家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定制、服务型制造新业态企业。

4、强化绿色导向,积极提升资源产出效率

一是推进实施绿色制造。以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推动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建立健全工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工程、企业间节能改造工程、清洁生产审核绩效提升工程、锅炉效率智能提升工程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程。继续完善宁波市能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重点用能单位用电监测平台、绿色制造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区域能评、用能权确权交易、电力直接交易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节能管理改革新举措。2018年,申报评选国家、省、市级绿色制造示范项目(绿色工厂(企业)15个、绿色产品15个、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2个)。

二是深化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强化“亩产论英雄”理念,深入推进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加快“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范围从规上企业向3亩(含)以上规下企业扩展,从工业领域向服务业领域延伸。推进行业综合评价,在工业领域率先开展分行业(产业)综合评价,以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服务,选择“3511”产业和八大细分行业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计划。推进区域平台综合评价,完善区域性要素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导向的企业综合评价制度。以区县(市)为主,在江北、镇海等地开展先行试点,积极推进评价结果的运用,发挥评价的导向性和指挥棒作用。探索建立资源要素低效低水平利用企业、园区平台的投资升级或有序退出机制,促进投资产出效益最大化。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行并规范区域能评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宁波市区域能评审查管理办法》。修订宁波市固定资产能评审查办法,编制宁波市绿色制造建设体系实施办法,修订宁波市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推进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新三年行动。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高耗能设备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高效利用三大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兼并重组和特困企业处置,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逐步探索建立异常企业信息库、“特困企业”预警信息库、“特困企业”处置信息库等特困企业三大信息库。2018年,整治和淘汰“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新增节水型企业15家以上;开展10个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5、强化融合创新,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一是提升智慧应用系统能级。完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深化智慧城管、智慧信用、食品药品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教育等智慧应用升级,加快社保服务、就业服务、生态环境等各类惠民智慧应用建设。加快城市统一服务APP建设,形成城市服务统一入口。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应用水平。加快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推动北斗在海洋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完善海洋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广场、重要交通枢纽、大学和创业创新园区等区域建设高质量的免费WIFI网络,提升网络体验。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一批行业应用的标准规范,推进智慧标准建设,抢占行业发展主导权。加强政务云计算中心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统筹推进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协同,制定政务数据共享管理细则,研究社会数据与政务数据的融合创新应用。

二是推动智慧项目与应用产业化联动发展。强化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统筹,探索建立所有项目“一个口子受理、一个口子审核、多个部门协同建设”的工作新机制。围绕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培育与发展,加强智慧城市试点项目谋划,鼓励区县(市)和市级部门积极开展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对智慧健康、智慧旅游、智慧文化、时空信息等应用产业化项目以及综合性应用项目(民政、养老结合,旅游、文化、教育结合)的研究和指导,加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培育,助力智能经济发展。

6、强化改革创新,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一是加快产业人才引培。深入推动《宁波市制造业人才提升工程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落到实处,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出台并实施《宁波市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人才开发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关于工业物联网人才开发的实施意见》等两大专项人才政策。充分发挥“3315计划”、“泛3315”引才计划作用,引进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以石墨烯创新中心、新材料产业联合研究院、智能制造开放性创新中心、和丰创意广场等高端创新机构为载体,引进一批制造业创新型人才。协同开展“双百双高企业总裁培训工程”、企业“名家”战略和新甬商精英培育工程等项目,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二是深化金融服务创新。围绕2018年度制造业贷款比重达到25%以上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金融支持“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专项行动,加强金融产品供给与企业发展资金需求的对接,努力保障制造业企业的融资需求。贯彻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加快构建形成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基础、市县两级协同的全覆盖融资担保体系,推进区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组建,并进行实质性运作;完善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和国有担保体系考核机制,积极推动协调再担保业务和代偿基金业务开展。加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主动对接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广智能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机制、融资租赁机制,助推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加快工信产业基金运作进度。全面推进第一期子基金全面运作,对工信基金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工信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储备库,加强与国家各类产业基金的对接,全面推动市政府与国投高新的战略合作。积极推广慈溪产融合作经验做法。

三是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强工业用地与建设供地计划的对接,确保工业用地占全市建设用地计划的35%以上,重点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园区(集聚区)的用地需求。深入落实《宁波市产业用地指南》,加强产业用地联合监管,会同国土部门共同决议执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并且联合建立土地批后监管机制,确保项目落地后能尽快投产。组织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建立“3511”产业项目最优价格土地供应机制,建立工业各行业的建设用地准入标准,研究制定工业用地分层分块分割出让操作办法,研究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土地弹性出让、分割出让等试点经验的推广复制。推进闲置低效土地利用,着力提升老工业小区土地利用效率。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服务重点项目,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确保项目尽早实施。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探索尝试“批管分离”机制。继续推进《宁波市先进制造示范城市建设条例》调研工作,促进先进制造业立法工作向前推进。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目标,提升行政审批处(窗口)直接签批办结事项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工作程序,编制“群众和企业到我委办事事项”服务指南。继续强化政府让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降本减负政策,积极研究制定新一轮的降本减负政策措施,推动水、电、气等资源要素方面的专项减负政策有所突破。

7、强化谋划落地,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制定产业争先三年行动计划,围绕主要发展指标和重点任务,做好区县(市)指标任务分解。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深化完善稳增长工作机制,加强动态跟踪和预警监测,及时调研和分析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趋势和新特点。进一步完善“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试点推广,积极在“四基”产业链培育、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等十大重点领域开展各类专项试点,并以现场会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为产业争先发展提供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完善工作标准化推进机制,把区县(市)层面工作以及重点项目监测纳入标准化管理范围。启动建设工信大数据平台,全力打造宁波工信产业数据开放共享和分析展示的示范窗口。

二是加大工作合力。在市级部门之间深化对接联系,继续推进产融合作、产教融合、产业人才、产业招商、产业政策、产业基金等工作协同。在市、区县(市)之间加强沟通,围绕产业争先重点工作,特别是在重点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建设、专项工作试点等方面加强工作协同。强化政企对接,继续与企业、行业协会、中介平台、智库机构、工程服务公司等市场化主体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多元化主体参与示范区的争创和试点示范城市的建设。加强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系列政策宣贯,提高政策普及面。规范和简化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加快扶持资金的兑现工作进度,提升政府扶持资金绩效。

三是加大氛围营造。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加大媒体的报道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环境。进一步弘扬创业创新文化,继续高规格举办“宁波创业创新风云榜”风云榜、“重点企业座谈会”等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家责任担当,助力制造业做优做强。

四是打造经信铁军。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经信干部破难攻坚的素质能力、真诚服务的奉献精神、踏实勤勉的工作作风、争做一流的担当勇气,锻造一支信念坚定、坚强善为、素质过硬、活力创新、干净廉洁的经信铁军。发挥“中国制造2025”青年政策宣讲团和8718服务平台作用,积极锻炼年轻干部,推动政策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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