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参股子基金管理办法》(甬工信基金办〔2016〕1号)的规定,经项目投资评审专家评审,宁波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拟参股设立2支子基金,现将子基金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浙江高能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名)。该子基金拟由天津中安和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出资平台、宁波市奉化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等共同设立,并申请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出资,基金管理人为高能天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有限合伙)(暂名)。该子基金拟由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出资平台等主要出资人共同设立,由国投(宁波)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维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公示期为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共7天。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宁波和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4-87229273。
宁波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宁波和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