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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对列入国家级的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并给予不低于1亿元的补助;对列入省级的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参照省政策给予支持;对列入市级的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30%、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创新中心的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等项目优先列入市级科技专项扶持项目计划。

建设高水平制造业产业技术研究院。面向八大行业细分领域,支持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牵头合作共建高水平产业技术研究院。对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其中仪器设备投入占60%以上、区县(市)已投入经费支持的,按其科研基建(不含土地购置)和研发仪器设备购置投入,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20%和30%、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对特别重大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按“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对获评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各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设计院)的,给予最高600万元的补助。

推进行业技术突破。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实施市“创新2025”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智能芯片及基础软件、高档数控机床及工业机器人、智能信息设施及产品、海洋新材料、高端金属材料、先进碳材料、高端精细化工、关键基础零部件、新型磁性材料与器件、清洁能源装备、高性能诊疗设备、新能源汽车等12个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按照分步实施、滚动支持的方式,启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对单个科技项目按其科技投入额给予不超过30%、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培育发展制造业领域专业化众创空间。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面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细分领域,每年重点支持2~3家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且仪器设备投入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按照其科研基础设施投入(不含土地购置)给予不超过30%、最高2000万的资金补助。

支持工业创新设计发展。大力培育工业创新设计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集聚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工业创新设计基地(中心)。鼓励工业创新设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深度合作,支持引进培育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筹设计和中介服务机构,提升“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水平,推广工业创新设计产品。鼓励工业创新设计企业、个人积极参加知名工业设计竞赛、评奖等活动,并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是创新平台的一种形式,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完成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各环节的活动,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围绕“3511”产业、8大细分行业和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布局创建市级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重点推进智能制造、石墨烯、磁性材料及应用、特种金属合金、化工新材料、材料基因工程技术、模具制造、高压节能液压元件、密封技术、光电产业、精密驱动与控制、未来能源和绿能交通、大数据产业、健康产业等领域行业创新中心建设。原则上一个重点行业(产业)领域建设一个市级创新中心。

市级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是由符合条件的单位牵头发起,联合若干个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用户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组建的独立法人单位。市级创新中心建设本着成熟一个,启动一个,一企一例、一例一策的原则,试点先行,有序推进。

对列入国家级的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并给予不低于1亿元的补助;对列入省级的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参照省政策给予支持;对列入市级的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30%、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创新中心的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等项目优先列入市级科技专项扶持项目计划。

目前,宁波市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正在制定中。

本条政策条款聚焦于补齐创新短板,推进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实现创新引领制造业发展,推进产业高新化。

建设高水平制造业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建设,需要高水平的产业技术研究院、高端的创新资源支撑。政策意见提出,要面向八大行业细分领域,支持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牵头合作共建高水平产业技术研究院,对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其中仪器设备投入占60%以上、区县(市)已投入经费支持的,按其科研基建(不含土地购置)和研发仪器设备购置投入,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20%和30%、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对特别重大的,对支撑和引领全市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按“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鼓励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并积极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我市已引进支持了宁波市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等,将聚焦重点产业,继续谋划和引进共建一批高水平的产业技术研究院。

推进行业技术突破。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实施市“创新2025”重大科技专项,在智能芯片及基础软件、高档数控机床及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布局12个重大科技专项(见下图),安排一批重大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对单个科技项目按其科技投入额给予不超过30%、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目前,已选择若干领域启动实施“创新2025”重大科技专项。

培育发展制造业领域专业化众创空间。政策明确,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和先行先试原则,面向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细分领域培育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公共研发平台,对于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且仪器设备投入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其科研基础设施投入(不含土地购置款),给予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补助。目前,已启动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培育发展工作。

本政策条款旨在支持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促进作用。依据国家、省关于工业设计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文件要求,针对我市工业创新设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政策扶持拟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区(县)市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和产业、资源比较优势,建设工业设计特色基地,完善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和入驻政策,加快工业创新设计企业、机构引进培育和集聚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

二、加强创新设计能力建设。支持引进培育工业创新设计云平台建设,整合各类设计资源,提供开放式、国际化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发展众创、众筹设计和协同设计等新模式,对经认定和验收通过的,给予政策扶持。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三、支持工业设计龙头企业培育。鼓励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创建工业设计中心,加强工业设计集成创新、模式创新,做大设计业务,发挥行业支撑带动作用。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支持本地工业设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深度合作。支持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加强多种形式的合作,以发放设计服务券等形式,支持本地制造企业将可外包的设计业务发包给本地工业设计企业或机构,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市场。

五、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环境建设。提升“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水平,通过大赛宣传推广紧贴宁波产业需求的好设计、好产品。鼓励工业创新设计企业参加知名工业设计竞赛活动,支持工业设计培训、交流、人才队伍建设。

具体实施细则正在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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