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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八大细分行业和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择优选择产业基础好、发展空间大、龙头企业带动力强的区县(市),由市、县两级共建千亿级“特色产业示范园”,分阶段滚动培育一批高端产业集群。建立特色产业示范园考核评价办法,对完成考核目标的园区,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连续三年完成考核目标的,另给予1000万元奖励。

支持《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我市具有一定优势基础的稀土磁性材料、高端金属合金材料、石墨烯、专用装备、关键基础件、光学电子、集成电路、工业物联网八大细分行业和优势产业集聚发展,采取市、区县(市)共建方式培育建设特色产业示范园,着力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千亿级细分行业和产业集群。各区县(市)聚焦政策资源,选择最有基础、最具潜力和特色的某一细分行业领域或优势行业,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培育建设“特色产业示范园”,条件成熟后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择优认定,对完成考核目标的“特色产业示范园”,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连续三年完成考核目标的,另给予1000万元奖励。

认定和考核评价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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