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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制造业重点服务平台。推进智能制造产业服务平台、行业云制造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创新设计协同平台、“互联网+两创”平台、工业物联网基础平台等服务平台建设,对实际投入(设备、仪器和软件)300万元以上的重点平台,按照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2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平台建成后三年内,按其运行服务的绩效考评结果,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2、鼓励发展服务型制造。围绕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业物联网应用、远程监控运用维护和在线支持服务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开展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对服务型制造业示范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
平台基本内容 智能制造产业服务平台:是指为智能制造装备及应用企业提供智能制造技术研发、产品检验检测、工业互联网技术开发和应用、工业大数据库建设和应用、云制造、工业核心软件开发等综合服务的平台。 面向制造企业提供软件(CAD、ERP、PDM、MES、CRM等)按需租用服务,制造能力/设备(生产、检测及3D打印等)按需租用服务,技术资源(模型库、工艺库、标准库、图纸库等)共享服务,云计算相关资源服务,产业协同及供需对接等服务。 工业大数据平台 面向工业企业提供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清洗、对比、整理、挖掘、建模、应用以及提供知识、(设计)工具、计算、行业数据资源服务,引导企业通过大数据平台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创新生产、组织和商业模式。 “互联网+两创”平台 本地制造业龙头企业建立的基于互联网面向企业内部及全社会提供供需对接、技术交流、供应链交易、渠道共享等创新创业信息服务的“双创”平台;本地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采用多种方式搭建的链接行业内中小制造资源、定制平台、众筹平台等,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技术咨询、物流等服务的 “双创”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设计协同平台 面向制造业企业,充分对接用户需求,基于互联网的创新设计和产业链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为行业企业提供网络协同创新、众包设计、新产品预售体验、虚拟仿真、三维(3D)在线打印、在线技术交易等互联网研发设计新技术、新模式。 工业物联网基础平台 重点制造业领域的物联网服务平台,服务中小制造业企业在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产品故障诊断与预测、工业生产线物联网分析、工业企业供应链优化和精准营销等领域的应用;工业物联网公共技术平台,为工业物联网企业开展物联网前沿技术研究,提供开发物联网云计算数据库、公共操作平台和工业物联网检测服务。 支持方式 平台主体按通知进行申报,我委将根据不同平台的认定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评审,列入重点平台项目后按平台实际投入(设备、仪器和软件)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以后的三年每年对平台运行服务进行绩效考评,合格的每年给予最高200万的奖励。 具体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正在制订中。 依据和目的 本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以及国家、省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相关文件要求,旨在推动制造业企业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比重,从以加工制造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示范认定和扶持重点 服务型制造示范将聚焦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信息增值服务、在线支持服务、工业物联网应用服务、定制化服务等方面,择优认定和扶持一批有特色和示范效应的示范企业(项目)和示范平台。 示范认定的基本条件 1、示范企业应为具有鲜明特色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通过模式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并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绩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2、示范项目应为制造业企业服务化转型项目。项目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实现目标。项目实施后企业的服务型制造特征更加明显,服务能力更加突出,市场地位得到加强。 3、示范平台既可以是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机构),也可以是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应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均已取得一定成果。通过平台提供的服务,能有效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实现效率提升和服务增值。促进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发展。 政策扶持 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给予一定的补助。 具体的服务型制造示范认定和管理办法正在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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