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5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征地管理费 2、土地估价师考试、考务费 3、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 5、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7、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8、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9、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10、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商务部门 11、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中国贸促会和地方贸促会 12、货物原产地证书费 财政部门 13、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考试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4、房屋租赁手续费 15、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费 16、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交通运输部门 17、磁罗经校正员考试费 18、船舶过闸费(仅限政府投资的船闸)(执行期满后取消) 19、船舶港务费 20、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 21、旅客港务费 22、铁路护路联防费 农业部门 23、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费 24、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收费 海关部门 25、报关员资格考试费 税务部门 26、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2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28、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费 29、计量认证费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3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中的请求延期处理费 31、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体育部门 32、参赛个人和团体年度注册费 33、参赛运动队和运动员比赛报名费 34、俱乐部运动员转会手续费 35、棋类和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 36、车手等级认定费 37、运动马匹注册费 旅游部门 38、入境签证费 39、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费 40、星级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41、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保监会 42、精算师资格考试费 公安部门 43、非机动车补牌证费 卫生计生部门 44、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费 水利部门 45、船舶过闸费(仅限政府投资的船闸)(执行期满后取消) 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1项) 国土资源部门 1、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 2、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3、采矿登记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企业注册登记费 5、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6、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 7、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农业部门 8、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海关部门 9、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费 林业部门 10、森林植物检疫费 11、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政策依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浙财综〔2015〕1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9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5〕107号)。